显微分光光度计分析文件中印章与签字形成的时序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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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分光光度计分析文件中印章与签字形成的时序

本实验主要采用显微分光光度计分析书写字迹与印章形成的时序,结合显微照相技术拍取文件的二维照片,运用透射光谱法对时序不同的文件进行检测,分别探讨了黑笔与蓝笔形成文件的先后顺序特征,并将文件正面与反面检测方式作了比较。实验结果表明,采用显微透射光谱法,时序不同的样品在400~750nm透射率不同,朱墨交叉处与白纸、印泥、书写色料的色差值大小不同,结合样品照片的特征比较,可将其有效的区分。该法快速、准确、不损坏样品,能够有效鉴别黑笔或蓝笔与印章形成文件的时序。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在日趋深入,金融体制改革也在不断向纵深发展,一些新兴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也在不断地得到开发和应用。在许多民事、刑事案件中,尤其在呈明显上升趋势的各类遗产纠纷、债务纠纷、贪污、诈骗等案件中,常涉及到发票、帐本、合同、领收据、借据及其他票据的物证检验。

“签字盖章”在具有正规意义的文件中是经常出现的字眼,特别是现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交往日益频繁,现已广泛的应用在各种各样的文书、票据中。签字盖章后形成的书写色料和印泥印纹, 是各种合同文件、证件和票据产生证明作用的关键, 也是文件检验工作的重要研究对象[1]-[7]。

先签字后盖章,即先墨后朱,是被法律确定了的文件有效的条件之一。根据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签章对票据上先前的内容有效,对签章后的票据内容的变化无效[3]。因此书写色料和印泥印纹形成的先后顺序问题可以理解为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往往能改变一桩案件的性质、财产的归属。

本课题选择采用常用的黑色签字笔、蓝色钢笔书写文字,在相同时间和条件下,与红色印泥分别制成先写字后盖章和先盖章后写字的文件。采用显微分光光度法,结合运用传统的彩色显微照相技术,分析不同文件中形成的书写色料与印泥印纹的时序,分别探讨了黑笔与蓝笔形成的书写色料与印泥印纹的时序特征,并将文件正、反面两种检测方式作了比较,从而探求最佳检测程序,为文件的朱墨时序检验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方法。

2. 实验 2.1. 仪器与材料 2.1.1. 仪器 紫外–可见–近红外显微分光光度计(美国CRAIC 公司,型号QDI2010),实验条件,利用显微分光光度计透射光谱进行测定,光谱范围在400~750 nm,光谱采样面积为1~50 μm,光谱带宽为0.32 nm, 光谱分辨率1~15 nm。显微镜最大放大倍数为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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